動態(tài)與觀點
引言
融資租賃交易中的租金利率,筆者一直認為其是財務問題,非法律所關注之點。然而筆者曾主持調解的一起訴前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,啟發(fā)將其納入法律范疇看待。
該起案件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中,租金條款只載明租金金額,并沒有披露租金的計算利率。出租人以承租人租金逾期,構成根本違約為由,要求租金加速到期。承租人對此不置可否,只是在不停抱怨,聲稱利息太高,不公平。作為調解員起初并未在意,因為利息一般不在法律審查范圍之內。但為了能夠深入推進調解,筆者簡單比對了一下,其實質性融資金額僅5萬余元,而實質性租金總額卻達到了8萬余元。直覺告訴筆者利息確實挺高,但一時又無法具體量化。筆者利用調解間隙詳細測算,結果實際的租金年利率達到了39%,超過了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24%的監(jiān)管要求。于是筆者將調解工作重點,主要放在與出租人溝通租金利率的問題上。筆者對該案件印象極深刻,因為這是筆者見過的最高的租金利率。
一、租金利率相關概念
融資租賃交易中的租金利率,一般認為其就是財務問題,并不是法律術語,但是這個財務術語卻與相關法律概念緊密相關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七百四十六條:“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,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,應當根據(jù)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”。該條規(guī)定中的“合理利潤”一語,指是就是融資利息。該融資利息的多少,完全取決于融資利率,就是租金利率。
利潤是否合理,屬于法律問題;租金利率的高低,屬于財務問題。認定利潤是否合理,需要依據(jù)租金利率的高低來進行判斷。
二、利率條款
租金利率作為財務概念,是否需要載入融資租賃合同之中呢;或者說,融資租賃合同中,是否要載明利率具體是多少?筆者以為,這個問題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(xié)商確定,法律無強制性規(guī)定。在融資租賃交易實踐中,這兩種情況都普遍存在,司空見慣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六條第一款:“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、數(shù)量、規(guī)格、技術性能、檢驗方法,租賃期限,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、幣種,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”。該條款,可以說是對融資租賃合同必備條款的列舉,其中沒有要求必須載明租金利率,或者租金計算依據(jù)。
上述規(guī)定中, “租金構成”這個概念,可能會產生爭議。但“租金構成”并不是指租金依據(jù)多少利率計算出來,而應當理解為租金總共多少期,具體每一期金額是多少,由此得出租金總額多少。因為這涉及后續(xù)合同履行的問題,要非常明確具體
三、推算基數(shù)
租金利率,與融資金額、每期租金金額、租金期數(shù),緊密相關,相互影響。作為出租人是首先確定租金利率、融資金額、租金期數(shù),最后計算出每期租金金額的。如果出租人不披露租金利率,承租人要知道利率,只能用融資金額、每期租金金額、租金期數(shù)進行倒推計算。
(一)融資金額
融資金額,指實際融資金額,不是租賃物的購買價格,兩者有時會相等,但多數(shù)情況不相等。租賃物的購買價格,扣減首付款項和留購價格后,就是融資金額,俗稱“借款本金”。
融資金額=租賃物的購買價格-首付款項-留購價格
如果租賃物為新品采購,一般為其增值稅發(fā)票載明金額;如果租賃物為非新品,則以起租時的價值評估報告或者雙方商定的價格為準。
首付款項,包括首付款,以及在起租日及之前承租人需要支付給出租人的首期租金、手續(xù)費、服務費、管理費等各種款項之和。特別強調,保證金不屬于首付款項,它用于履約擔保,一般抵扣末期租金。
(二)租金期數(shù)
租賃期間,分成若干相等間隔,如月、季、半年、年,以得出租金期數(shù)。如租金每月一期,推算出的是月利率,再轉換成年利率;每季一期,推算出的是季利率;每年一期,推算出的才是年利率。最常見的是情形是租金每月一期。本文以下均以月付租金舉例。
(三)每期租金
通常出租人會出具一張租金支付明細,便于承租人履約使用。其會詳細列明每期租金具體金額。但有一種罕見情況是,在每期租金基礎上,要加上每期的變相租金。所謂變相租金,雖然名稱不是租金,但按照實質重于形式,其具有租金性質的每期同租金一同支付的款項。
每期租金=名義租金+變相租金
每期租金,分等額租金和非等額租金兩種情況。兩者推算利率的方法和復雜程度不同。每期支付,必須在期末支付,才認可為本期租金;期初支付,算作上期租金;首付租金,算作首付款。
四、利率推算
筆者簡單展示一下,租金利率推算的基本原理。分等額租金和非等額租金兩種情況:
(一)等額租金
使用年金現(xiàn)值系數(shù),求出租金利率。具體使用Excel公式=RATE(租金基數(shù),每期租金,融資金額),即可直接一步求出租金利率。雖然有些租金表顯示是等額租金,但經過調整之后,租金變成了不等額。因此,實踐中真正的等額租金很罕見,比如,末期租金被保證金不完全抵扣;末期租金,加留購價,都會導致原本的等額租金,變成不等額租金。
(二)非等額租金
使用復利現(xiàn)值系數(shù),求出租金利率。具體假設租金利率為,使用Excel公式=PV(租金利率,租金基數(shù),,每期租金金額)列出方程式,得出每一期租金的現(xiàn)值。把每一期現(xiàn)值相加,總和等于融資金額。通過插值法,多次變更i值,直到每期現(xiàn)值正好等于融資金額,此時的利率,即為租金利率。由于需要多次插值測試,比較耗時費力。
五、金融監(jiān)管與司法審查
這里以開篇所舉案例為例,租金年利率達到了39%,超過了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24%的監(jiān)管要求。原則上,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有權對出租人進行行政處罰;人民法院有權以顯失公平為由,對租金金額進行調整,將租金利率至少調整至24%以內。但實踐當中,鮮有這種案例出現(xiàn)。
一方面大部分承租人,并不了解金融監(jiān)管標準。另一方面融資租賃行業(yè)的實際監(jiān)管機構和有權處罰機構相分離。承租人不具備租金利率的推算技能,在出租人不披露的情況,根本不知道租金利率為多少。
人民法院的困難在于,推算出租金利率后,將利率調整至多少為合理。理論上,融資租賃的利率,要高于同期銀行貸款,低于24%的監(jiān)管標準。這中間幅度,如何掌握沒有法律依據(jù)。更為關鍵的是,無論推算利率,還是根據(jù)新確定利率調整租金,都涉及到復雜的財務計算,這超出法官的專業(yè)技能和時間精力。
結語
盡管融資租賃交易中的租金利率,是財務問題,但法律實務中,又不得不關注利率。不關注租金利率,就無法確定利潤的合理性,而這又屬于法律問題。
*以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并不代表機構和平臺的觀點